一个普通人,要不是有盛总,我早就死了,白术,你对付她,就别怪我对付你,大不了一起同归于尽!”
她说到同归于尽的时候,从玄关处直接摸出了一把匕首,横在自己的脖子前。
白术顿时无话可说了,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被人揪紧。
盛眠也没说话,她知道云晓不会真的刺下去,云晓答应过她,会好好拍戏,会让网上的舆论反转。
她还没完成这个承诺,是不会轻易放弃这条命的。
白术看着云晓的动作,眼眶一瞬间就红了,但他颤抖了好一会儿,都没有吐出一句完整的话。
直到云晓死过一回,他才知道自己以前做的事情有多不可原谅。
他为什么会自信的觉得她爱他胜过爱一切呢。
也许曾经那个傻傻地,总是幻想幸福的云晓确实是这么想的,但是在她双亲去世的那一刻,那个傻傻的云晓也消失了。
白术突然万分后悔,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儿坦白他白家人的身份,没有出钱让他们一家人过上好日子。
他那时候是怎么想的呢?
大概是觉得这一家子蝼蚁生活在那么简陋的地方,看起来居然还这么开心。
当初毁掉她手指的时候,他可是在现场的,只觉得那双倔强的眼睛异常的漂亮。
她救了他的时候,他一眼就把人认出来了。
他随口说自己只是送外卖的,她就信了。
最初他只是想看看这家人到底能挣扎到什么时候,所以他像个局外人一样,偶尔施舍的一点儿怜悯,都能让她的爸妈握着他的手说:“你真是个好人啊。”
那个时候的白术只觉得好笑,看着他们被耍得团团转,这种快感难以言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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